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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大选之年,公共部门雇员,可被提名
艾萨克·里贝罗|类别(S): “ | 20/04/2010,22:48
sylvio莫塔*
每当我们进入选举年,全国concursandos开始怀疑它是否有可能在选举期间进行的公共采购。 事实上,在9504选举法“,1997年,第73条,第V部分规定如下:”它是被禁止的任命,聘用或以其他方式承认,无故辞职,拆除或改造的好处,或以其他方式妨碍或阻止的功能锻炼,当然,删除,转移或开除公职人员,甚至在三个月内选举区当选者通过法律的运作无效的处罚,下。“ 但它是给定的主题有关的法律规则,不仅为社会更令人信服的解释,但也说明它的社会方面。
关于禁止任命的时间,这是值得注意的,禁止期间不会延长到全年,但仅适用于在选举之前3个月,甚至当选者。 例如,在2010年,将重点密封只从7月1日起至实际占有的当选。 此外,这一禁令并不适用于那些已经批准的初步任期禁令直到招标。 因此,这一禁令不会导致在竞选期间任命的一个障碍,在该期间的开始(2010年7月1日起)批准的招标候选人。 继续阅读本主题»














